《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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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

非常勇敢的一本自传,可以说是段义孚版的忏悔录。

这本书的主要收获:

  1. 生理的软弱造成了心理的软弱,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挣脱宿命,除了出身之外,更重要的还有智力;
  2. 从宇宙到炉台,恐怕也是我的命运,但毕竟时代不一样了,我们应该做的有更多;
  3. 亲密关系非常重要,书中言语吞吐的部分,都在于亲密关系的缺失。
  4. 这本书有隐藏的叙事结构,是非常难以察觉的,这也是感性更胜理性的写法,他的作品目录都很重要,我是读到译后记才察觉这一点。

笔记

推荐序

早在20世纪70年代,段先生等人提出的人文主义地理学,就已经回答了此问题,即人不断对世界、对自己发出新的问题,这样的能力是目前技术不能够完成的。

本书隐含着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基调,即返回到思考的存在者。个人的存在有三个方面:

  1. 个人对周围环境世界(Umwelt)的体验,它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客观经验。
  2. 个人对其他人(Mitwelt)的体验,每个人都是以主观的方式来体验别人的。
  3. 自我的世界(Eigenwelt)。

第一章 自传:我的视角

尽管人们清楚地认识到个性,但人们对个性的恐惧多于赞赏。个性是被压制的,因为除了意识到个体的独立性以外,人们更强烈地意识到,一个单独的人,或在群体中凸显出来的人,是脆弱的。

我已经说服过自己,进步确实是存在的,因为我想象过,在每个历史时期,为了满足自己,我必须拥有什么样的社会地位。结论是:如果是在18世纪的话,我必须是一个坐拥大量地产的乡绅;而如果在中世纪的话,我最好是当一个位高权重的贵族;而倘若在古埃及,自然是莫过于当法老了。

我的自传还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我认为,另一个独特性在于,它记录了生活中不寻常的总体方向或运动轨迹。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生活是从私密转向公共的,也就是说,童年时期在家里和社区里度过,成年以后,便在日益广大的公共领域里度过,换言之,是从当地走向了区域性的领域,又从区域性的领域走向了全国性的领域。相比而言,我的生活却呈现出了相反的趋势,它从公共场所走向了私人场所,从世界走向了自我。 在我看来,我的童年时光是具有公共色彩的,它的舞台是广阔的中华民族和世界。其中有两个原因,第一是日本侵华战争以及随后的第二次世界大战,这些战争都直接影响到我的家庭。第二是我父亲在中国社会的地位——虽然他在事业顶峰时也只是一个中层官员,但当时受过教育的人很少,他已经属于精英阶层。

第二章 世界舞台和公共事件

当我9岁那年,一听说英国为了安抚日本人,关闭了中国与外部世界的唯一生命线滇缅公路时,玻璃杯里的那块西瓜(一个男孩子眼里夏天的终极享受)突然变得寡淡无味了。我抓着玻璃杯,茫然地盯着它——整个世界崩塌了。

为什么引进《快乐王子》呢?这是一则寓言,讲的是为了救助陌生人而自我牺牲以至于陷入绝境的故事。在中国人来看,这好像不怎么体面。原因在于,中国人的某些道德观念缺乏崇高性和超越性。

同时,它还在一个群体的习俗中植入了一种强烈的自豪感,并对其他群体的习俗养成了一种宽容或模糊的认可。但是,它却遗漏了每个年轻人身上具有的成长为世界主义者的潜力。这种潜力使得年轻人能够自由地在任何地方选择最好的东西,最重要的是,能够去理解任何一种文化实践的潜在意义和目的。

我们家庭的故事——也是属于我本人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但当我看着照片和文字时,一种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让我震惊。这是我的先叔祖段祺瑞穿着元帅服的照片。他1912年至1914年担任中华民国总理,1924年至1926年为中华民国临时执政。

周叔叔(我们这群孩子都这样称呼他,周恩来)和我父亲能成为亲密的朋友,这很让人吃惊,因为他出身富裕,而我父亲却出身贫寒。富家少年成了共产主义运动的领袖和毛泽东的亲密战友,而穷人家的孩子却成了蒋介石的忠实追随者,蒋介石终其一生都敌视共产主义。虽然两人的政治选择南辕北辙,但却友谊长存。

卡尔·奥尔特温·索尔(Carl Ortwin Sauer)也许是我个人认识的最著名的地理学家和学者。他的影响力远远超出了地理学的范畴,延伸到环保运动——甚至延伸到诗歌,因为他的写作风格深受查尔斯·奥尔森(Charles Olson)和其他黑山派诗人的赞赏。

第三章 我的个性:从父母到岩土

这两种方法在哲学上的根本区别在于,精神分析学家必须努力挖掘和渴求事物背后的意象,而这些意象越阴暗、越怪异才显得越“真实”​,而诗人则不会如此去挖掘。诗人会等待事物背后的意象慢慢浮现出来,在自己的意识中突然留下一个印记;这些意象,与精神分析所寻求的相反,通常是——或通常看起来是——生活中的点滴平凡。

有一个事实我是不怎么愿意接受的,那就是,我是父母生养的。因为生命这样开始,不仅显得平淡无奇,而且太一成不变了。

当你走进一个房间,看到别人的脸上都真心实意地洋溢着欢迎你的笑容,便是生活里最大的幸福之一。

友谊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志同道合,另一个是惺惺相惜。在理想的友谊中,这两个条件应该在某种程度上保持平衡,因为如果过度倾向于共同的兴趣和利益,这两个人就更像是同事而非朋友;反之,他们可能更像是恋人,会盯着对方的眼睛而不是世界。

害羞的人,不爱交际的人,或者像我这样被古怪的追求抑制了社交需要的人,或许更应该投身于大自然。

随着岁月的流转,我对这所公寓的感情越来越深。我现在觉得它仿佛有生命。如果哪天需要在外面过夜,出门时我都会在门口停下来,看看有没有落下什么东西——这是我在任何地方都会采取的谨慎措施,比如在旅馆房间门口。但在家门口我会停下来说再见。我的目光倏然落在厨房的桌子上,桌面摆着一盏仿蒂芙尼的台灯,长椅上的靠背又软又鼓,一张张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光碟,多年来积累的书籍,还有一堆没来得及看的杂志。它们是多么平静、甜蜜,令人安心啊!它们似乎在说:​“我们会永远陪着你的。​”这就是我的屋子和里面东西的情形。它们会一直存在于这个地方,这让人心安。它们便是错综变化的生活里的一道避风港。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其实就是我自己。在我离世以后,它们就会浮光掠影般地呈现出那个最好的也是最真实的我来。

非常美的一段描述,也阐释了人对环境的依恋。

第四章 亲密:从正义到爱

胆小懦弱与不善言辞并不是我喜欢沉默的唯一原因。甚至,当我感到自己最亲密无间、最痛彻心扉,和一些不受社会认可的情感及欲望被其他人知道的时候,也能体会到自己同他们产生的一种联系。我并不是孤立地在世上活着。当我遇到一些孤独无依的境况时,就会告诉自己:​“我完全可以立刻跑到一座图书馆里,去找一个安身之地。​”这样的信心源于长期的经验。志同道合的灵魂——其实也是我内里的各种“自我”——往往会出现在你意想不到的一些书中。若能发现这样的灵魂,在文科教育里就算是一项最大的收获了。当我引经据典时,并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书本知识有多丰富,因为那样只会让人嘲笑我已经老朽,相反,这样做只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沐浴在志同道合的陌生人的思想里。

当两种观念、群体、意识形态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也总是会去同情弱势的一方,就像水往低处流那么自然——这是西蒙娜·薇依(Simone Weil)的一个比喻,我很喜欢这个比喻,也喜欢她凡事追求公正的性格,正如她所说:​“要从胜利者的阵营里逃脱出来。​” 对我而言,只要开始身陷胜利者的夸耀和奉承的囹圄,也就是想要逃脱出来之时

《重负与神恩》西蒙娜·薇依。 原文:La Justice, cette fugitive du camp des vainqueurs.

长大以后,我发现那些长得漂亮伶俐的孩子们每天都能得到更多的微笑、点头和赞许,而不再像过去那样得不到任何表示了。所以,他们不仅得到了天赐的馈赠,还得到了社会的馈赠。这简直太不公平了,但却又是命中注定的,就像后来我听见耶稣说的一句颇难理解的话一样:​“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马太福音》13:12)人类有能力,且已经向着生理的不平等宣战。

但我的情况更复杂一些,因为我自有一种性格特点,习惯于站在他人的角度看世界,所以总是动不动就给自己找一种借口,即“他说的或许有几分道理”——但其实也许并没有——这也勉强算给我自己找个台阶下吧。

移情”(empathy)对我来讲是很自然的一件事,而且我也在不断培养它,把它变成更具有社会性和产出性的能力——共情(sympathy)。

所以,在别人看来,我是一个很不错的人,知识渊博,也会注意他人的观点,特别是在聚会和讨论小组里。但不幸的是,这样的谦逊也有不好的一面。比如,这会显得我自己缺乏知识的立场和道德的原则。

无私确实可以带来幸福。我努力从童年的经验里汲取教训,减少自虐的倾向。总的来说,这样做还是有所收获的。与其因为别人拥有——配偶、伴侣、孩子、爱情——自己没有而感到沮丧痛苦,倒不如让自己的注意力转向别人拥有的幸福上面,想象性地活在别人的富足里,以此也能让自己获得一丝满足。 然而这种替代性的人生也会带来沉重代价,因为它意味着你在自己生命最好的部分里也只能体会到一种有限的满足感而已,而体验不到无限的喜乐感;也意味着你世界的另一侧总有一片阴霾笼罩着。也难怪我会把生命力当成一个偶像来崇拜,甚至经常渴望能冲破一切的生命之光的涌溢和绽放。

与其他少数族裔、文化群体和种族比起来,同性恋者是让人觉得最边缘的群体。他们总体相似度最低,并具有一种乌托邦式的情结,因为他们的对立面不仅是普遍的生理现实,而且这种生理现实还夹杂了太多的文化成分,这些文化成分的声量在不断变大,人们对其投入的技术和热情也在增加。

在澳大利亚上学的时候,我被一个男孩子吸引了。这件事并没有让我警惕自己的性取向,因为其他男生,特别是年长的男生也被他吸引了。我现在都还记得那位校友。他长得比我们大多数人都年轻,容貌柔和纤弱,但并不娘气。他的朱唇皓齿经常微微张开,又面若桃李,美目盼兮,金色的头发蓬松着。但是,我的心绪却萦绕在了另一个男孩子身上。他拥有一股运动员般的时尚美型,就像一台加满了油的运动机器,和前面那个男生不是一个类型的。那时候,我简直无法说服自己,认为这样的爱慕只是对女性渴望的一种替代而已。有一次,他来到我的课桌边,我们聊了一会儿。他伸出一只手掌,让我把手也放在那上面,我照做了。他只简单地说道,我的手很小,像个女孩儿的手。之后,仅此而已,也没有发生欺辱和霸凌。1946年,我父亲调动工作到马尼拉,我坚持要随同母亲和妹妹和他一起去。与另外两个兄弟不同的是,我丝毫不愿继续待在这所男子学校里当一名寄宿生了。我也无法解释其中的原因,只是预感到,如果继续待在这样的环境里,那股诱惑或者诱迫(或两者兼有)——一种害怕到难以言状的情感——将毁了我自己。那年我刚15岁。

第五章 地理学拯救了我

剧场的发展史是一个更精彩的故事,也更能揭示出本质。社会科学家致力于发掘社会模式,却忽略了剧场本身就是一种模式。剧场不仅是一种社会空间组织里的模式,还是舞台戏剧表演中的模式。

在《分隔的世界与自我》中,我还探讨了其他类型的人类个体,和塑造这些个体的环境。例如,前现代共同体(community)里紧密的社会关系和现代社会关系之间,具有很典型的反差。​“社会”(society)这个词在16世纪以后比“共同体”更加流行,说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少了黏合度,多了契约关系。过去,​“我们”这个代词几乎是主导性的,但到了16世纪后,​“我”这个代词(以及“镜子”这个物体)在欧洲的使用频率逐渐提高。

每个人心里那种半温不火的虐待倾向,在我身上却有所增强,尤其是在受虐的这方面。 面对这样的内心冲动,我通常不是去顺服它,而是通过利用它来反击它,把它当作一种资源,帮助我去理解周遭的世界。

人文地理学有好几种主流、好几种历史根源、多条研究进路,其中一条便是研究人类如何改变大地。此进路在1955年达到了高潮。

《制造宠物》之所以属于主流地理学,是因为它也在研究人类如何改变大地这一问题。但正如它的标题所意指的,这本书的出发点并不是经济学,而是心理学,它也更加关注人的本性(human nature)而非在外的自然界(nature out there)。这就是一种错位分析。我把重点从经济学视角转向了审美的视角。而在后一种视角下,我指出人类对自然界(包括对人类自己)的滥用,其目的在于追求愉悦和艺术。

但回头看我自己写的一些书,还是能看出在《恋地情结》(1974)、​《美好人生》(1986)、​《穿越诡异与雄奇》(1993)里如何融入了审美。审美在前两本书里是若隐若现的,但到第三本书里就大放异彩了。

一个人可以选择离开某个社会,但最终的结果却依然是进入另一个社会里,而那个社会同样有着自己的权力声望的层级,以及发号施令与恭顺服从的机制。

我会对自己的这种狂热感到奇怪。因为毕竟很多年轻人都离开了家庭走到了外面的世界里,即从炉台走向了宇宙,但却没有丢失家族的精神和信仰。而我为何会如此拒绝这些事物呢?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同样和我的性取向有关。它使我无法履行传宗接代的任务。单身是我的命运。

第六章 美好的人生?

二十八年下来,我完成了系统搭建人文主义地理学的毕生事业:它由十本书构成,第一本是《恋地情结》 (1974),最后一本是《逃避主义》 (1998)。

我在他们眼里就只是个小跟班儿——或者换个不好听的说法,是个小妹儿,我发现自己每次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都会忽然压低嗓门儿,时而还爆出一些粗俗的话来。1952年,我初来美国,在夏天的实地考察中,我上了这门课,成天扎在一群美国男人堆里,让我一刻也不得轻松。因为我觉得自己根本不属于他们这个群体。其实,令我感到排斥的并非种族与文化,而是性别,即他们身上鲜明的男性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