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内市场》
- 《制内市场》,郑永年, 黄彦杰,浙江人民出版社,读完:2022-05,评分:6/10
笔记
第一部分 理论
在中国,虽然国家和市场在原则上是有界限的,但市场不是自治的,它的运行有时不受法律和政治文化的保障;为了生存,它必须在国家设定的范围内活动。用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的“理想型”来说,可以认为:当前中国的体制以“制内市场”为特征,西方的政治经济体制则以“场内国家”为特征,而东亚新兴工业经济体则以市场与国家的相互渗透为特征。
19世纪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首先把经济看作是一个在原则上与宗教、政治,以及如家庭生活这样的其他社会领域相分离的体系。他们将市场看作一个自我调节领域的观点,假定了市场体系是在一个比国家更高、更普遍的秩序中运作。经济与国家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分离,意味着即便市场不断地与社会互动,经济与社会的其余部分之间也存在着明确的界限。这一观点将西方现代政治经济体制与中国政治经济体制区分开来。
尽管凯恩斯主义和中国的政策之间具有迷惑性很强的相似之处,但两者之间存在着重大的结构性差异。在凯恩斯主义中,国家扩大了它在经济中的作用,但没有取代市场。尽管在应对经济问题上,凯恩斯主义赋予了国家主要的作用,但市场体制仍然是经济的主要行为者。从这个意义上说,凯恩斯主义是对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补充。与此相反,在中国的“制内市场”政治经济体制中,尽管市场也存在,但它必须服从国家,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行。
法国历史学家谢和耐(Jacques Gernet)指出了中国制度的这一方面:可以说,在中国,国家就是一切。历史解释了这一点。国家并非像西方国家那样是一个逐渐发展起来的有机体,还不得不在其他权力中为自己找到一个位置,而且国家还必须将自己强加于教会、封建主义和贵族的独立权力之上,与商人达成协议,并寻求金融家的支持。在中国,国家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既定的现实,或者说从秦代国家制定建国方案,然后扩展到整个中华大地开始,国家就是一个既定的现实。它是社会和领土的杰出组织者。
在中国,经济被认为是皇帝仁政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与国家不可分离。中国政府并不认为经济是一个自治的领域。经济是被管理的,它更像是为国家服务的工具,而不是国家面对的一股自主力量。中国没有一个与西方“economy”一词相对应的术语。这个现代西方词汇被翻译成汉语的“经济”一词,其自古以来就被用作“经世济民”的缩写,字面意思是“整治天下,拯救民众”。这个词唤起了国家的社会责任,它不断地干预,以维持各种要素之间的平衡。
第二部分 历史
以帝制中国的总体财政规划为例,2000多年来的组织实验包括了许多不同的模式:从秦国的高度集权、多层次的财政国家,到后来短命的秦朝;汉初的自由放任制度;汉武帝时期的军事—经济国家主义(如第二章所述);西汉末的乌托邦国家主义;从西汉末到北朝的封建模式;从北朝到中唐的家庭本位市场模式;从宋朝的改革时期到元朝的高度商业化模式;明初家庭本位的原始计划经济体制的复兴;以及最后的晚期帝制时期的标准模式,即一个小规模国家和一个充满活力的、由国家进行控制的市场共存。
作为一个农业帝国,帝制中国政治经济的特征始终是三大元素的不稳定共存:维持生计的农户、自然形成的基层和地方性市场,以及以皇室和复杂的官僚体系为核心的强制性国家的财政机构。(4)确保这种共存的前提是,帝制国家可以将其对社会和经济的破坏力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同时维持一个稳定的税基。这种模式可以看作是帝制中国经济史上的一种制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