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亲的奥德赛》
- 与父亲的奥德赛,丹尼尔·门德尔松,上海人民出版社,读完:2024-12,评分:8/10
短评
今年阅读终于收关,荷马主题也暂时告一段落。
这本作者是古典学教授,一半可以看成《奥德赛》的精读,另一半是与父亲的回忆录。开头就反了自己的常识,作者指出,奥德赛原来是有关父子的故事。
本书结构特别,主线是陪伴父亲的最后一段旅程,带父亲参加自己教学的《奥德赛》课程,和父亲参加的奥德赛邮轮之旅,穿插童年有关父亲的记忆,并处处是《奥德赛》的情节和生活的呼应。章节按《奥德赛》的编排顺序,内容据说模仿了《奥德赛》的环形结构(这个没看出来)。
与生活产生关联,或许也是阅读的意义。
笔记
引子(敬祈神助)
一部描写了漫长的旅途、持久的婚姻,探讨了渴求还乡之真意的史诗。
历史学家希罗多德试图判定发生于公元前四八〇年代那场希波大战的成因,他宣称雅典人在战争爆发前数年曾决定给一些同盟赠送船只,这一决定即为两军交战的arkhê kakôn(祸端)。
(希罗多德著书时间为公元前四世纪晚期,约为荷马创作特洛亚战争之诗的三个半世纪以后——据一些古代学者判断,特洛亚战争较之荷马生活的时代,要早了三世纪左右。
埃涅阿斯既缺乏《伊利亚特》中阿基琉斯那种残酷的魅力,也没有奥德修斯的狡狯,可诱人上钩,但他身上有股坚定的信念,即身为子女的责任感,这种品质在罗马文化中备受推崇,可以用一个拉丁语形容词表述为:pius,该词最常用以形容维吉尔笔下的主人公。
例如,voyage一词,来自古法语中的voiage,该词(就像其他许多词语那样)源自拉丁语,这个例子中对应的拉丁语单词是viaticum,意为“行囊”。Viaticum暗含阴性名词via,即“道路”。所以我们或许可以说,voyage一词中饱含种种物质:人们在空间中移动时所携之物(行囊),当然还有移动时所踏之物:道路。另一方面,journey——同一行为的另一种表述——基于时间层面,来自古法语中的jornée,这个词可以追溯至拉丁语中的diurnum,意为“一天的一部分”,最早起源于dies,意为“一天”。不难想象“一天的一部分”如何演变为表述“旅行”的词语。
Journey一词的动人之处在于,许久以前,该词初初诞生之际,仅仅一日的行动,亦可视作一项壮举,一份足够艰巨的伟业,应当得到命名:journey。
travail早先源自中世纪拉丁语单词trepalium,意为“刑具”,又在古法语中稍做逗留后传入中古英语,从而进入我们的视野。故travel点明了旅行这一行为的情感层面:与物质行囊或持续时长无关,而侧重感受。因为在过去,当这些词语最初成形并被赋予意义之时,旅行是最为困难、痛苦、艰巨的行动,多数人唯恐避之不及。
英语中那个同时概括了voyage、journey与travel三个词各自带给我们的不同感受的单词——在距离之外亦囊括了时间,时间之外还顾及了情感层面那种艰巨与危险——源自希腊语而非拉丁语。那个单词是odyssey。
那么我们了解了具有多重语义的voyage与journey,前者关乎空间,后者关乎时间。除非通晓希腊语,否则,极少人知道,那神奇的第三个层面——情感——被植入了这位不寻常的主人公的名字之中
anodyne实为两个希腊语单词组成的复合词,意即“没有痛苦”;其中an-表示“无”,故-odynê就只能表“痛苦”。这就是奥德修斯之名的词根,也是那部有关他的史诗之名的词根。
这部描绘了旅行(voyage、journey、travel)的宏大史诗的主人公,从其名字面意义上来说,即“与痛苦相系之人”。
奥德修斯离家前往特洛亚时,被他撇下的还有尚年幼的儿子与正值壮年的父亲。史诗通过结构强调了这两个角色的重要性:故事始于如今长大成人的儿子出发寻找失踪的父亲(整整四卷篇幅,诚如这一部分的名称所示,都在讲述儿子的旅程,彼时其父甚至尚未登场),却并非以主人公与妻子破镜重圆而终,而是以奥德修斯与如今垂垂老矣的父亲重聚为结局,感人至深。这是个关于夫妻的故事,此外,这同样——甚至更大比重而言——是个关于父子的故事。
但希腊语动词中还有一种奇怪的“中动态”,在这种语态中,主语亦为宾语,一种奇特的叠加或重复,就像一个人可以兼具人父与人子双重身份
此后多年,每当父亲提起“不学微积分无法看透世界”那一套时,我总回嘴说,没读过拉丁语版《埃涅阿斯纪》,就无法真正看透这世界,一样的道理。于是他便浅浅扮个我们熟悉的怪相,
在原版希腊语《奥德赛》中,一万两千一百一十行诗篇的首行首词为andra:“人”(man),这自有其意义所在。
答案与奥德修斯的本性深深相系。全诗首个形容词,用以形容引子开篇“那人”的——整部《奥德赛》中第一个饰词——是一个特别的希腊语单词polytropos。该词字面意义为“许多转折的”:poly意为“许多”,而tropos指一次“转折”。
奥德修斯之子在父亲失踪的这些年里已逐渐长大成人,青年外出打探多年未见的父亲的音讯(第一卷至第四卷),史诗始于此刻;接着镜头又由儿子身上拉开,聚焦于父亲奥德修斯,眼下诸神认为他已在外漂泊了太久,是时候让他返回家乡,由卡吕普索的长期监禁中重获自由,并将他送去好客的费埃克斯人所在岛国(第五卷至第八卷);之后,在一段持续了四卷(第九卷至第十二卷)的倒叙中,奥德修斯将离开特洛亚后所经历的种种奇遇向费埃克斯人和盘托出。然后叙事回到当下儿子这端来,简要道出这名青年的冒险故事,随后却再度对准终于回到家园的奥德修斯;至此,父子终于相认,齐心协力重掌家业,惩治了求婚人与他们的共犯(第十三卷至第二十二卷)。其后,诗中这对夫妻才终于得以团圆(第二十三卷),最后一幕为家中的男人们,即儿子、父亲与爷爷在击败求婚人及其家族后并肩而立的景象(第二十四卷):史诗即将完结之际,未来、现在与过去并置于同一高潮时刻之中。
史诗运用一种在古希腊文学作品中常见的叙事技巧体现上述复杂的时空交错回旋,这种技巧被称作环套结构(ring composition)。
我厌恶父亲的严厉,厌恶他坚持将难度视作品质保障,认为快乐可疑,苦难才有价值。如今我突然觉得讽刺,因我怀疑最初自己正是被这类品质所吸引,才选择研习古典学。即使在初初沉浸于古希腊罗马神话的青葱岁月里,我也认为,那些华丽的传说包裹着种种荒淫行径与意想不到的转折,但这一血肉之下,有副坚硬的骨架,代表了对孕育这些神话的文化及其研究而言至关重要的品质。
于沃尔夫而言,他这门新开辟的文学“科学”——“语文学”,源自希腊语,意为“对语言的爱”——可谓一种方法,用以获取对“人类智力、感官以及道德力量”的深刻理解。
读完引子后,读者会敏锐地发现,我们从中获得了大量关于此人的具体信息说明,但矛盾之处在于,引子里也留下不少空白,其中极为重要的一点,当然,是此人的名字:以一节意在介绍其人的段落而言,至少可以说,这样的疏忽也太过明显。我们当然晓得“此人”正乃奥德修斯;那么,荷马为何不直接挑明呢?一个可能的答案是,有种张力横亘于他所能透露的信息(“此人”)与他同我们皆知的事实(奥德修斯)之间,诗人通过将读者的注意力吸引到此事上来,从而带出接下来将贯穿史诗、不断发展的一个重要主题,即:一个人的本性,与他人所了解的此人,二者之间有何区别?这股隐瞒身份与彰显自我之间的张力,将是《奥德赛》故事情节发展的一大要素。因其主人公之性命便系于此,要对敌人隐瞒身份——待时机成熟,再对友人、对那些他希望认出自己的人,揭示真实身份:依次为儿子、妻子,最后轮到父亲。
《伊利亚特》以措辞明确的请求为始,呼唤女神缪斯从书中某个特定时刻开始歌唱——从阿特柔斯之子,/人民的国王同神样的阿基琉斯最初在争吵中/分离时开始吧。对比之下,《奥德赛》的诗人似乎并不特别在意他的诗篇要由何处起航。他请求女神缪斯“从任意一点”开始述说她的故事,hamothen——只要合乎她的心意,从奥德修斯之旅的任意一段开始均可。但hamothen一词还有一重时间上的言外之意:“从时间上的这一刻或那一刻起”“在故事中的任意时刻”。《奥德赛》开篇几句中,对时间与地点的交代极为模糊,难以分辨,令人浮想联翩。
向来觉得“引子”一词的词源很有趣,它领着你踏上一条道路,由对诗歌的介绍通往移动本身的基础理念:这种理念,相当直白,即“去”。对希腊人来说,诗即移动。从任何一种意义上来说,诗就应该动人。
我们必须记住,此君非但为人父,亦乃人子,故事结尾他跪地哭泣,只因面对年迈的父亲大受冲击,又见父亲终日心惧儿子已逝,这一幕令人悲痛欲绝,而这个男人,一个讲故事的行家,十分擅长扭曲事实、弥天大谎张口就来,他是操纵词句的高手,因此,也是操纵人心的高手——这个男人看着衰老的父亲,彻底被击垮,再也无法继续编故事对父亲撒谎,终于,吐露了真相。
特勒马纪(教育)
这故事向读者深深描绘了佩涅洛佩的绝望——以及她的狡黠,思及其夫以诡计多端著称,两人可谓天生一对。不仅如此,织造与拆毁,打结后松解,先赶工后又拖延,这类动作绝妙地捕捉到了奥德修斯缺位期间,伊塔卡岛上懒散、停滞不前的生活状态。这种摇摆不定,如拍岸浪花般起起落落,同样,也反映了《奥德赛》一诗的节奏:情节发展所带来的向前的推力,与闪回所裹挟的向后的拉力,还有种种幕后前史与离题闲笔,少了它们,主线故事看起来便显得单薄而虚幻。
这种格律由长长的六个音步组成,呈长–短–短分布。换言之,《奥德赛》的一万两千一百一十行均以这种节奏跃动:长–短–短 长–短–短 长;短–短 长–短–短 长–短 短 长 长
父亲说,我认为现在,在死前,是时候重读这书了。
某个书架高处沉沉压着一尊严肃的雅典娜半身石膏像,多处猫头鹰小摆件与图像为办公室平添几分幽默,这是雅典娜的鸟儿,珍妮的挚爱。你不能在没通读所有一手文献的情况下就动笔写作。我环视办公室时她说了这句话,认真听取了她的教诲后我想,好的。
身为古典学学者,仅仅翻开《伊利亚特》或《奥德赛》这一动作,便会叫人想起这悠远的学术世系,想起如今世人对这部史诗的了解,全都基于过去二十五个世纪以来代代学者所做的大量工作,如蜜蜂徐徐筑巢般的点滴累积
许是看出了集会的情况有多糟,雅典娜在第二卷末再次登场鼓励青年。这次她幻化作其父又一位旧友门托尔的模样。(mentor长久以来一直与“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顾问”同义,其词义正是由《奥德赛》中这一幕所奠定。)
《奥德赛》最著名也最令人困扰的几行诗句诞生了,诗人将之置于集会结束之际,经雅典娜之口道出:“只有少数儿子长成如他们的父亲,多数不及他们,极少数比父辈更高强。”
涅斯托尔所讲述的这些故事,可称为nostos叙事。nostos在希腊语中意为“还乡”;该词复数形式nostoi实为一部失传史诗的标题,讲述了曾于特洛亚作战的希腊国王及首领的还乡之旅。《奥德赛》本就是一个nostos故事,且这部史诗常常为简述其他角色的nostoi故事而偏离奥德修斯回伊塔卡的曲折旅路,正如涅斯托尔在这里所做的——简直像担心这些还乡故事无法自行安然传世。随时光流逝,nostos这个深植于《奥德赛》故事主题中的伤感词语,最终与希腊语表疼痛的浩瀚词库中的一个词algos结合在一起,让我们得以用一种优雅而简洁的方式表述那种特殊、恼人的向往时而引发的悲喜交集之感。该词字面意思为“与思乡相系的苦楚”,但正如我们所知,“家乡”,尤其随着我们年岁渐长,可以是地点,还可以是时间。这个词是nostalgia。
阿伽门农惨痛的还乡故事,有点像悲剧版《奥德赛》,从头到尾贯穿了奥德修斯的史诗。
特勒马科斯究竟从第四卷里学到了什么?一片沉默。最终她说,记住,这是他遇到的第一对老夫老妻。于是我找到了答案。他学到了何为婚姻,我说。
其中我最爱复杂精致、细节丰富的动词体系。部分原因在于,希腊语的种种附加语法要素特征暗含了某种对精确的痴迷,极为诱人。例如,希腊语中有一种词形,既非单数亦非复数,称之为“双数”,只能用于形容多以成双成对形式出现的事物——如两头牛,双眼,双手——相较之下,高中法语课上所学的熟悉的词形变化(我,你,他/她/它,我们,你们,他们)就显得贫乏而不精确。
再者,希腊语中有一种迷人而奇异的“中动态”,与我在英语课上学过的主动态或被动态均有所不同,它指一种主动被动合二为一的语态,此时,主语、宾语为同一个体。希腊语只用一个单词便优雅地完成了叠加,而英语中要达到同样的效果,只得追加反身代词,尤为别扭。(“我如何如何了我自己”,“他们怎样怎样了他们自己”。)
最让我深受震撼的是动词时态的变位,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这种时间意义的转换,以前缀及词尾变化为标志,前缀如水晶般凝结于词首,位于单词末端的后缀则犹如从茶匙滴落托碟的蜜液:
希腊语语法严格,不容商榷,让人顿觉若得以掌握,万事万物便可觅得位置与功效,这于我而言仿佛盔甲,能够保护我免受不易分类排序之事所带来的困扰。
公元三世纪哲学家波菲利用与paideuô(教导)相关的名词paideusis(教育)来描述《奥德赛》前四卷的主题,这两个词有着相同的词根,即希腊语单词pais。该词意为“孩子”,有时也仅指“男孩”,与其他单词组成复合词时的形态为paed-(或ped-),例如英语单词pedagogy(教育学),意即“为孩子引介知识的行为”,又如pederasty(男色关系),意为“对paides,即‘少年’,产生的性欲”(对希腊人而言,“少年时代”是种以初次长出胡须为终结标志的状态)——后者,如柏拉图于某部对话体作品中阐述的那样,代表了爱的阶梯的最低一级,他希望这阶梯能指向更高层次的爱。
有个希腊语单词被我译为“情投意合”(like-mindedness),那就是homophrosynê。词根homo-源自形容词homoios,意思是“同样的”,在一些英语单词中亦有所体现,诸如“顺势疗法”(homeopathy)——将与引发某种疾病(pathos)的病原体相同的(homoios)事物用于该疾病的治疗——以及“同性恋者”(homosexual)。而词根phron-与智慧、头脑有关,“颅相学”(phrenology)一词便出自这里。(几行后我译为“心意相通”[alike in mind]的那个词,其原希腊语动词与homophrosynê有关:homophronein,“以同样的方式思考”。)尤其因《奥德赛》在古希腊传统里的中心地位,homophrosynê作为一段良缘的必备要素,已成为古希腊文学研究中的经典用词。
故事(奇遇)
片刻后我想,或许这两面都是他真实的自我。或许爸爸,同样也是polytropos;或许,就像这个在《奥德赛》中富有极强暗示意味的形容词一般,人的本性并非二元对立,诸如轻蔑或友善,父亲或丈夫,父亲或儿子,而是如万花筒般缤纷多面。就看你所处的位置恰好得以窥见其中哪一圈、哪一环。
纵观奥德修斯Apologoi期间道出的前几段历险,遭遇的磨难由不加掩饰的暴力进化为魔力诱惑,性质由自然到超自然。它们还有一些共同点,比如模糊了动物与人类、人类与神明的界限,令人困惑;故事中的主人都践踏了好客传统;贪婪的同伴也不断上演愚蠢自毁的主题,他们总是无法抑制自己的欲望,为生存贪求酒肉财宝。
Ou-tis,即“没有人”(no-one)。奥德修斯(Odysseus),outis。奥德修斯其实将真名发音的含糊版本告诉了独眼巨人。
nekyia——召集口齿不清的僵尸的仪式——渐渐成了整段故事的代名词,这段故事发生在奥德修斯还乡长旅即将过半的时刻。此处对全诗极为关键的安排寓意深刻:为了迈向未来,我们必须先同自己的过去和解。
令人震惊的是,阿基琉斯所秉持的、《伊利亚特》全诗所颂扬的价值观,在此番交流中遭到了彻底否定。《伊利亚特》歌颂早逝的神秘诱惑,而《奥德赛》则赞美优于一切、不计任何代价的生存欲望,
仿佛《伊利亚特》对《奥德赛》说,你赢了。
结果我们父子俩的关注点完全不同。奥德修斯与阿基琉斯分别代表《奥德赛》与《伊利亚特》,此番会面象征着两部史诗不可思议的交锋,但父亲对其中的文学内涵毫无追问之意。他郁郁道,这说明,我们可以一辈子都坚信某些事,直到有天发现自己错得彻彻底底。三个月后,父亲与我站在地府入口——哈得斯,亡灵之境。
郁金香之冬,不久,他以感念的口吻说道,他说起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总这样。那个时代才叫世事艰难,但是非分明,你看得清清楚楚。
在希腊语中,卡吕普索意为“隐藏”,而基尔克意为“环绕”。所以,两个词都与监禁有关。
在但丁作品《神曲·地狱篇》中,奥德修斯(此处唤作他的拉丁文名“尤利西斯”)作为罪人中的一员现身——这类人因欺诈而受罚——且他狂妄地驶过了世界尽头。
来到十九世纪,这种惩罚变为奖赏:角色永不止步的精神令其成为浪漫派诗人心目中的英雄。一八三三年,阿尔弗雷德·丁尼生时年二十四岁,这位未来英国的桂冠诗人、维多利亚女王的宠儿,采用《奥德赛》主人公第一人称,以七十行戏剧独白体书就名为《尤利西斯》的诗歌。
现在的我,是我全经历的一部分……
因为我决心要驶过日落的地方和西天众星沉落到水里的地方,要到死方休。
这首《尤利西斯》的末句总结了旅行与历险的精髓,备受引述:“仍要奋斗、探索、发现,决不低头”。丁尼生的这首诗歌发表百年后,T. S.艾略特将其称为“完美之诗”。
卡瓦菲斯对丁尼生的《尤利西斯》极为熟悉——他于一八九四年发表了《伊萨卡岛》的早期版本,那年诗人三十岁出头,在引言中引用了《尤利西斯》,并在诗作中不断提及虽历尽千辛万苦才得以还乡,如今,年迈的奥德修斯却对这一终点极为厌恶。
卡瓦菲斯的诗作,完美而精炼地道出通俗文化中老生常谈的观点:旅行本身比目的地更为重要
所以我想,某种程度上我同意旅行本身也很重要,《奥德赛》主题游轮之旅最后一日,我们收拾行李时,他这样说道。如果他们说的“旅行”是指全情投入,用心生活。那的确很重要。片刻后我道,那你确实同意丁尼生和卡瓦菲斯的观点。抵达目的地意味着全都结束了,那相当于……终点。我稍显尴尬地意识到,“死亡”一词,我说不出口。
人生再也没有……不确定性,过了一会儿他道,近乎自言自语。再也不会有新发现了。
还乡(回家)
发现(相认)
“发现”,如字义所表示,指从不知到知的转变……“发现”如与“突转”同时出现,为最好的“发现”。
——亚理斯多德,《诗学》
希腊语表示“识别”的单词为anagnorisis,我也向他们解释,古典学学者谈及情节如何发展时,常常使用这个关键术语。例如,亚理斯多德在《诗学》中表示,悲剧中的某些特定情节围绕anagnorisis的那一瞬间而展开,其他情节则以一种突然而彻底的情势转换为核心,或曰metabasis;但最好的一类情节设置,亚理斯多德称,其发现一刻亦即情势逆转一刻。亚理斯多德认为索福克勒斯创作的《俄狄浦斯王》是一出理想的戏剧,部分原因就在于那体现了这种双重布局:俄狄浦斯发现其妻实乃其母的那一刻,同样也是他转入逆境的一刻。《奥德赛》中也出现了这种相认与逆转并行的情况,虽此处结果皆大欢喜:奥德修斯真实身份得到认可之际,同样是他重拾强运,夺回妻子、家庭、家产,收复王国的一刻。
难以想象,五月这天,父亲对着这群十八九岁的学生说起那种感受:眼见某个相识已久、关系亲近的人渐渐老去,变得面目全非,而且你对此人的爱意及你们彼此间的亲密已成为习惯融入身体与灵魂,如常春藤探入树皮中一般
我想起他说,他母亲当年很美——不是标致,是由内而外的美。我想起他说,人与人之间会有牵绊,不是肉体上的,是多年相处积攒下来的各种私密笑话、回忆,只有当事人才知道的点点滴滴。我想起他说,只要两人之间有这种牵绊,他们就能紧紧相系,即使多年后一切已面目全非。
《奥德赛》全诗最后一段相认剧情出现在终卷,即第二十四卷。与佩涅洛佩团聚后,奥德修斯离开宫宅,来到城外郊区寻找父亲,老人于此自我放逐。儿子寻找父亲。《奥德赛》以此开篇,亦以此收尾。
记号(标记)
对希腊人而言,死者未落葬的可能性足以唤起一种特殊的恐惧,一个广为人知的例子出自《伊利亚特》首行,想象某些命丧特洛亚的英雄最终沦为“野狗和各种飞禽的肉食”,史诗在引子里表达了对这种念头的强烈不适。
在奥德修斯漫长而不可思议的经历中,sêma一词无数次用以指代与其相关的种种坟墓、纪念物、纪念碑等,除此之外,该词在《奥德赛》中还有一次亮相,虽此番语境并不那么忧郁。那是在第二十三卷,奥德修斯中了佩涅洛佩的巧计,出离愤怒之下,他详细描述了那张自己亲手打造、饱含爱意的婚床,它的奥秘就在于永远无法被挪动。一番激情四溢的演说后,作为结论,他将这张床的秘密称为sêma,唯他与佩涅洛佩知晓的“标记”,夫妻二人紧紧相系、磐石不移的象征。
所有一切皆为表明,在《奥德赛》的世界中,sêma就意味着具象可视的故事:纪念碑、土堆、船桨、婚床,这些意象对晓得该如何解读的人来说皆为信号,这些sêmata所讲述的故事,有如它们被嵌入的那个故事——那个诗人所歌颂的故事一般明明白白。
此人的大脑——那于他而言意味着一切的强大大脑,助他逃离困顿童年,让他与妻儿衣食无忧,令他激励、督促、羞辱我们的大脑,那多年后依然保存了某些唯有与他共度六十载的女人才知晓的秘密的大脑——已经偏移了。
我站在那儿,大脑一片空白,盯着书包,盯着床罩,盯着那张爸爸亲手打造的小床。然后脱口而出,我的天。
门,他当时说。
译后记
这部作品不仅以师生对《奥德赛》的精彩研读、父子间复杂而真挚的情感而著称,更令人惊喜的是门德尔松找到了那个讲述故事的法子——书中极为浓墨重彩的一笔、荷马史诗的经典叙事巧技——“环套结构”。